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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网民反映:无盖工程井伤人寻找赔偿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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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5/25 10: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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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黄市长:   
    3月25日晚上10点多,我从二水厂前的道路上经过时,由于天黑,不慎掉入人行道中央一口没有任何警示标示的无盖工程井里,导致右脚第五跖骨基底骨折,至今不能上班,在家休养。
    事发后,我和家人与二水厂、市政公司、城投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多家单位联系,打听询问这口井的归属管理部门。结果他们都否认这口井归自己所有。无奈,我们和甘州区广播电视台的记者取得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
    4月5日下午,记者到事发地采访时意外发现,多次声称与己无关的市政公司竟派人在填埋该井。记者将事件采访全过程于4月7日通过甘州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聚焦】予以报道后,立刻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愤慨和质疑。有网友指出“市区所有的地下井包括(电信,联通,电网,电线电缆,下水管道)都有市政公司管理,当然,业主是使用地下井所属单位,但他们开挖地下井必须是要经过市政公司审批的,还要缴纳一定费用,管理还是市政公司管理,井盖的丢失损坏都是市政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所有的市政公用设施都属于市政公用管理部门管理!”
    至此,我们终于明白:市政公司就是这口井的管理单位。他们屡次推诿扯皮要让当事人自己寻找工程井的所有单位,就是企图以此来转嫁因他们管理疏漏而造成的恶劣后果和应该承担的的责任。但在知情网友的质疑下,终究是掩耳盗铃,难以自圆其说。
    事情已经发生好多天了,市政公司对当事人的诉求和新闻媒体的报道至今是置若罔闻,俨然摆出一副高高在上,你奈我何的架势,丝毫无视群众的正当权益和舆论的谴责。也有网友质疑,市政公司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不作为,是四风问题的集中表现,“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对他们而言也许只是走了一个过场。更有网友指出,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对此类问题“是该到了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和答复的时候了!”
    作为当事人,我们希望通过市长信箱反映这件事,督促有关部门能够敢于担当,以负责任的态度,给当事人和关心关注事态发展的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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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行为
  • 发表于:2016/5/25 20:24:43
  • 来自:甘肃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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