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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12/8 21:52:06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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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又至,劳动者急于领工资维持生计,支付各类开销,但部分用人单位长期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将欠付的工资款挪作他用,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事,应该及时请求劳动监察大队予以查处。综合各种解决途径来看,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是较为高效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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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玉: 这个我们也去问了,签了承包合同的劳动局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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