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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2/25 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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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早已为大众所诟病。 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前述问题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提醒消费者在遭遇霸王条款时,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不少餐饮业商家觉得政府干预太过,应该让市场自己来调节。一篇名为《贱人,不让你带酒水怎么了》的文章理直气壮指责新规定不合理。指出“餐馆主要的盈利靠食物,酒水,因为多数餐馆只对这两项收费,所提供的场所和服务等都是默认”免费”的,禁止自带酒水事实上等于强制要求餐饮企业放弃酒水利润,通过立法强迫私营业主为不遵守店规之人服务,这才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似乎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让商家失去了活路一样严重。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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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商家不情愿消费者自带酒水?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昨天 10:48 上传 下载附件 (40.94 KB) 我们通过下面两则新闻一看究竟: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昨天 10:48 上传 下载附件 (79.64 KB)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昨天 10:48 上传 下载附件 (66.25 KB) 酒水加价的收益作为商家近一半的收益,他们能轻易放过这么大的利润吗?当然不会!如果以服务和场地及运营成本为借口,专门卖酒水的超市是不是要打烊了啊?!如果收益就合理,是不是也不应该杜绝商家们用地沟油炒菜呢?地沟油卖家还忍受着肮脏的工作环境,付出不小的劳动成本,难道这样付出了就合理吗?消费者就应该买单吗?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昨天 10:48 上传 下载附件 (89.85 KB) 商家为何不扪心自问:消费者为何宁愿自带酒水?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昨天 10:48 上传 下载附件 (23.98 KB)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昨天 10:48 上传 下载附件 (32.08 KB) 酒水的生产方将酒水卖给饭店的时候肯定不是卖价而是进价吧?在卖价的基础上有一再加价,普通消费者愿意买单吗?当然,如果你做的是高档餐饮,我想”土豪”消费群体完全消费得起,只要你的服务让人家觉得值、满意——当然,这就另当别论了。如果卖的酒水和便利店价格一样,顾客还非常乐意在饭店购买,省去拿到饭店的辛苦。商家的服务如果能够让消费者满意,消费者必然乐意买单,只想到自己的利益缩小,不想着提升服务,消费者也不愿意为这样的“大爷”来买单。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口红利较大,刚性的需求培养了很多无良商家,但这样的情况会持续很久吗?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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