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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谈天说地]老人跌倒扶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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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12/3 9:13:19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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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跌倒扶不扶?法院说这是个法律的问题;CCTV说这是个道德的问题;卫生部说这是个技术的问题。
  老人跌倒扶不扶?30年前这是个本能的问题;10年前这是个低能的问题;如今这是个超智能的问题。

  扶与不扶,令人纠结,俨然成为哈姆雷特式之问,扶老是怎么成为社会难题,这还得从彭宇案说起。

  1、彭宇案的“罗生门”
  早在2006年3月,中共中央高调宣扬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要求大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然而强势的正面宣传的效果,却敌不过当年南京彭宇案带来负面效果。而正是这一年,联合国公布全球国民素质道德水平调查及排名,中国这个曾经的“礼仪之邦”耻辱地排在倒数第二……不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超过65%的现在,排名是否能够前进?
  话说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的徐老太在等公共汽车的时候,被行人撞倒,路过的小伙彭宇将她送到医院,还替她垫付了200元医药费。不料,等老太太的家属赶到时,老太太却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随后又将彭宇告上法庭。
  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5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法官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典型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竟裁定彭宇赔偿徐老太4万余元。
  彭宇案一出,天下哗然。案件之所以被热烈讨论,归根结底是案件涉及人性中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善与恶,触碰着人们对于“助人为乐”的情感底线,拷问社会诚信和道德,因此,南京鼓楼区法院乱判的“葫芦案”,影响之恶劣前所未有,看似常理推理,各有担当,实则贻祸世人,罪在千秋。
  但是,我们目光在媒体的聚光灯引导下,纷纷投在了道德审判,一致批判徐老太,而恰恰了忽略了事实真相。真相其实早已浮出了水面,也并非媒体认为的“彭宇做好事被诬”的节奏,彭宇自己承认与徐老太确实是相撞了。
  当然,他们之间的相撞,彭宇是无主观恶意的,纯属无意识状态下发生的,而且彭宇能扶并送往医院,这个行为值得认可。但是彭宇无疑很好地利用了舆论,他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编造自己的谎言,令事实真相不为人所知,这正是彭宇案的“罗生门”的深渊所在。正是媒体的推手,放大了南京法院审判的漏洞,将彭宇塑造成“悲情英雄”,才会今日的恶劣影响。


  2、“坏人变老”的版本
  人心的险恶,并不是彭宇案中“罗生门”,而恰恰确实是一些“坏人变老”了。在这个男盗女娼、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里,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是社会现实,因此难免会有老而无耻、鲜廉寡耻的坏老人。在此不妨举两个例子:
  一是辽宁樊光案。2011年3月20日下午,辽宁省朝阳市62岁老人石秀春被摩托车撞倒后,路人樊光好心拨打120求救。事后,石老太家属认定樊光是肇事者,甚至石老太及其家属在见到樊光面后大打出手,双双受伤。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樊光只得举牌求线索,幸好在视频证据面前,警方最终认定了樊光是清白的。然而,匪夷所思的是,石老太及家属竟然大闹朝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就因为处理大队找到了证明樊光无辜的视频。讹人不成,便找出具证据的警方泄愤,看来坏人都生到一家去了!
  二是江苏殷红彬案,这个典型的扶老人反被诬的事件。2011年8月27日,江苏南通警方接到报警,一位老人一口咬定一辆大巴车将骑三轮车的她撞倒后逃逸。但南通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大巴车驾驶员殷红彬所述与老太太所描述的情况完全相反。殷红彬说,自己开车行驶中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当时,老人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口说无凭,难洗其诬,不幸中的万幸,大巴车上安装的监控录像系统还原了事情真相,才算还了殷师傅清白。
  以上两个老太的所作所为,确属老而无耻,把别人的好心当作驴肝肺不说,还要倒拉一耙,视之为敲诈的千载万逢的机会。这超出了利令智昏程度,简直已是丧心病狂,性质是极为的恶劣。辽宁樊光案里的石老太,讹人不成大闹事故处理大队;江苏殷红彬案的老太既然已是撞昏了头,怎么就记住了车牌号码?幸亏两案有视频作证,要不然那还真没完没了。
  因为有彭宇案的“罗生门”,又有石老太等老而无耻的警示,所以才会社会共识:扶老人是件高风险的事!才会有扶与不扶的踌躇。

      这几天,大家都在讨论四川达州蒋老太跌倒的事。说话有三名儿童搀扶蒋老太太,反被老太太说是被撞倒的,要3名儿童赔钱。最近警方调查结果出来了,说是老太是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要对老太母子予以拘留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但从目前的新闻报道来看,这事并不会由此戛然而止的,当事各方都会编织各种对自己有利的说辞,将事件陷入“罗生门”。不过,根据相关的报道来看,蒋老太确实存在讹人的重大嫌疑,以下是我的揣测:

  一是从老太太摔倒抓人这个动作来分析:老太太倒地说是“一把抓住”小孩子的手。按常理而言,9岁的儿童身高也低,再早发育也不可达到成人的高度,抓头抓肩抓胸是有可能的,而手腕是身体低垂位,抓取的可能性不大了。抓不住头、肩、胸部位,自己倒地后,最有可能的动作是抱住对方腿不放才是,但蒋老太却说只是抓住了手腕。那么,怎么扯上了手腕?那就很有可能是倒地求助他人,当助人者伸手扶拉被准确扼腕,继而诈骗,如果这样顺下去,绝对是说得通的!

  二是从事后老太家人的一系列所为来分析:这家人确实想敲上一笔大的迹象,比如她漫天起价20万的巨额赔偿,要价是狠;比如她儿子能把老妈背到陌生人家里扔下就走,做法是狠;再比如她的媳妇说是骗保才说是自己摔倒的,贪利是狠——可以基本断定:蒋老太及其家人绝非善类!当然绝非善类并不能说三个小孩子没撞了蒋老太。

  三是从三个小孩子一致否认撞老太来分析:一般家庭孩子的家长是不会鼓励孩子撒谎的,正因为如此,十岁之前的孩子都相当天真,而且童言无忌,因此他们撒个谎难免会有破绽的。正因为如此,要教唆一个孩子撒谎是可能的;两个孩子一起撒谎而且串得起来就有难度了;至于要三个孩子串起来,那可能性不大了。
  媒体可能出于义愤替扶人的孩子背书,这是可以理解了;但是达州警方应该掌握了证据,有现场多人证明了蒋老太是自己摔倒的,基本认定是蒋老太及家属讹人,所以对蒋老太及其儿子采取行政拘留的处罚。到了这个时候,按理来说,应该是蒋老太找相关人证物证洗白自己,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即使那个和蒋老太一起玩耍的同伴也没被请出来作证。而蒋老太仅仅是信誓旦旦地发毒咒而已,说骗人全家死光光。其实,中国式毒咒根本一文不值,很有可能是因为蒋老太诬人不成曝光了,面子上挂不下了,才会这么发毒誓的。

  但是,即使到了这个时候,我们也不能就此断定蒋老太在诬人讹财。为什么呢?“罗生门”就是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编造自己的谎言,令事实真相不为人所知,现在唯一构成证据的就是现场的指证人,但是也不能排除属于他们是三个小孩子的亲属或同情者,不能排除他们出于对蒋老太及其儿子的作为义愤,不能排除他们把蒋老太脸谱化视为无良老人……所以,我们还是静观其变,等达州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取证。

  狗血的社会事件产生的恶劣影响,总是立竿见影的。四川老太跌倒争议在耳,浙江八十岁大爷跌倒无人敢扶。

  近日,浙江金华一非机动车道上,一位老人突然脸朝下摔倒在地。不少行人停下来,拨打120,叫协警,围成圈将老人护在中央,直到救护车来才散去,但始终没人敢扶老人。大家表示“扶不起”,调侃道:“那只有土豪才能干的事!”绝对玩不起!

  扶与不扶,又一次成为我们的一个难题。想想也可悲:一个很简单的扶老人的善举,竟然要从道德认知、利害计算和公共舆论等诸多方面来考量,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才可能会采取行动。其实,只要与自己利益不发生根本性冲突,我相信大家和我一样,都还是很乐于助人的,但是如果助人的行为会损害到自己的利益,甚至惹祸上身,那就会在计算利害关系之后,选择视而不见了。生活在这样社会里,我们觉得真的很累,总觉得人心似海,人人如狼,谁都没有安全感!

  于是,就出现了新一轮“围观至死”的现象,就不难不理解了。扶老人,在不敢与不忍之间,其实我们是很纠结的,恰恰说明我们内心还是蕴藏着“正能量”的,毕竟我们家中有老人,而且我们也有老有那一天。万一我家的老人或者老的我们跌倒,渴望别人扶一把,却只能接受被“围观至死”的结局。(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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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est4087343
  • 发表于:2014/1/6 11:24:03
  • 来自:甘肃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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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好!分析和评判的够犀利!想想看也是。和平时期久了人们的思想境界麻木、精神缺乏信仰,物质利益唯先。“神界、魔界、人间界”的各路媒体纷纷猎奇涉孤,不分青红皂白,争取最大利益。法制、人制互相共存,好像也只能是对个体,对群体就显得那么苍白,也就造就了“大闹多给、小闹少给或不给”的“怪圈”!。。。70年代中叶,政坛风云变换,人心涣散,社会频临动乱,二代伟人扭转乾坤!整顿朝纲。自卫反击剑指南夷,一曲“血染的风采”凝聚9亿心灵!。。。40年后又逢盛世,看看国内国外环境何其相似?世人该醒醒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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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皇甫家宴
  • 发表于:2014/1/6 14:28:04
  • 来自:甘肃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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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扶被撞老人被冤自杀 曾自问:做好人错了吗
几天前,在河源发生了一件令人唏嘘不已,又至今还没能查清真相的事件。一位老友自称遇到老人摔倒,于是主动上前搀扶并送去医院,但老人却指证,就是这个人撞伤自己。双方争执不下,而几天后,这位老友竟然选择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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