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式涨价”要能涨也能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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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呈现旺盛的消费能力
加强监管平抑节日“异常波动”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李洁分析,节日期间,服务性价格虽然由供需矛盾引发上涨,但“逢节涨价”的现象也表明了行业发展不成熟,行业自律不够。春节期间吃、住、行等方面如果出现恶性涨价现象,必然有投机行为存在。建议各地相关部门价格监测与举报监督同时进行,而且行动要迅速,抑制不合理的涨价。
有关专家表示,节日前后服务价格的上涨可以理解,但要涨得合理、明白,应倡导***、品牌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密切关注消费者的投诉情况,监督经营者对节日期间的服务业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详细 价格监督欠标杆,专家呼吁“反暴利法”出台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也有类似规定,但没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定,有关部门在监督价格的过程中,很难找到标准判断暴利是否存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
对此,董正伟呼吁“反暴利法”的出台。“反暴利法应该对企业的合理利润作出规定,比如,某一个行业的利润超过该行业的百分之多少就算暴利,还要有效监督企业的涨价行为,当企业表示因为成本上升而涨价,它需要出示相关票据、账单,证明自己的涨价是合理的。”
>>>详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节日涨价是短视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分析,执行政府定价标准的服务产品如未经批准擅自涨价,自然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但属于市场竞争行为的节假日
服务行业涨价,并不违法,可违反商业伦理、有损信誉度,是一种短视行为。
然而,服务行业并非全部涨价,太原市半坡东街润荷坊干洗店店主则明确表示过年期间收洗衣物不涨价,“我们的连锁洗衣品牌已经做了多年,过年涨价看似能多收入些钱,但这些蝇头小利最终会让我们的品牌受损,企业利润应该从提供高质量服务产品上下功夫,而不是靠节假日涨价。”在漪汾街杰克泰德健身会所,工作人员同样表示过年期间会员卡照常使用,不涨价。
郭雳认为,春节涨价的多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反观大型连锁企业,在节假日一般不会有涨价行为,反而推出各种打折优惠让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预期,一个有远见的企业会把维护良好信誉度看作比短期获得最大利润更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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