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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成多余的人了?拆迁就是把老人送桥洞送终

  • 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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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12/21 12:28:07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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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城港大道的岳公大桥下,有一座12间小屋的院子,每间18平方米。莆田市荔城区新溪村的一些老人暂栖于此,这些老人是房屋被拆后无处容身不得已才如此。考虑到当地的风俗,这些小屋已不仅仅是容身之所,更是这些老人的送终之地。入住半年来,已有一人在此间去世。

  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这本是极为人性化的事情,为何加入拆迁两个字眼,就变得那么面目可憎?因为要拆迁,这些老人就租到房子住,当地有闲房的人不愿意把房子租给老人住,怕死在自己家里晦气,儿女有地方住,也不带老人,要么就是租房的房东不租给带老人过来的,要么就是儿女新地方小,没法容纳老人,就只好让老人听当地村支部安排。

  当地村支部更缺德,他们哪里也不选,就看上了岳公大桥,那桥可不是偏僻地段,它是莆田城市通往沿海乡镇的交通要道,每天经过的大小车辆数不胜数,而一些工程车辆也常由岳公大桥下的“养老院”门口经过。车一过声响震动得脑仁疼不说,就是粉尘都是哗哗的往下掉,再加之桥的两侧都在搞拆迁改造,工地的噪声也是24小时不间断,前面更有菜市场的嘈杂。

  这样的居住环境,许多老人没有病得很重,是不愿意住进去的,住进去就等于等死,那个地方就等于一座活人太平间,目前已经有一位老人在这里送了终。本来操劳一辈子,在尘世时光无多的老人是能够安然在自己的家里度过最后的时光的,可是就是因为现在上面要的表面光形象,要拆迁改造,他们就要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住活人太平间。这不是欺负老人么?这不嫌太过缺德了么?

  荔城区镇海街道新溪村村支部书记林文富向记者介绍称,选址在岳公大桥下,实在是无奈之举。“北边是玉湖片区在改造,新溪村已经没有闲置的地皮,而岳公大桥下又是可以利用起来的,我们又没对岳公大桥进行破坏,所以没有什么问题。”理直气壮认为老人住在这个活人太平间还是理所当然,真是让人齿冷!

  既然没有什么问题,这些领导们何不自己住到大桥底下,把自己房子让出来给老人住?或者和老人同住那儿试试?看他们能在那个地方待上十天半月不?善待百姓关爱老人,这不是报告用的一句空话,这要实实际际去做的,这要落实到行动中的!老人是对这个社会奉献了一辈子,临老了该享福,而不是看他们没用了,就成了多余的累赘了,随便给个地方把他们像狗一样安置了就算了的!

  交通要道大桥之下,岂是安身之所?民心工程岂能让位于形象拆迁?要拆迁给老人安置个地方,让他们安度晚年,这难道是过份的要求?你不扒人家房子,人家能没有地方住么?扒了人家房子,就给安置在大桥下过度,整天噪声与粉尘齐飞,憋屈与受罪共存,这就是口口声声我们最幸福的生活?这就是和谐盛世下的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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