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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民乐县人社局“1+2+3”模式 跑出劳动维权“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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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0/23 10:43:08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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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你们这种处理方式还真快。张某在民乐县仲裁院办理领款手续时说。张工作期间受伤,听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的事属于人社局管,张某随即向民乐县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了解到张某确认劳动关系的目的是为了申请工伤认定,进而获得工伤赔偿。为节约劳动者维权成本,帮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仲裁员从“快调快结”办案原则出发,深入企业在寻根问因中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企业负责人对张某受伤的事无异议,最终同意赔偿张某受伤赔偿款60000元,张某从一纸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至张某拿到赔偿款不足20天。该起纠纷的彻底解决,是民乐县人社局为解决工伤职工快速获赔开启的“绿色通道+调解先行”办案模式的缩影

调解前移“一小步”,为民服务“一大步”。今年以来,县人社局不断创新工伤认定服务机制,以主动介入的方式将调解关口前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工伤认定前的调解工作,从“端口”减少工伤职工诉累,坚持调解先行,积极引导工伤职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对工伤职工个人提起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前介入,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对已有生效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工伤职工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紧紧抓住案前、立案、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时间节点,将调解始终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耐心说服,正确引导确保尽早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民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调解处理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49帮助49名工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款219.2万元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人社局   于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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