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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临泽县严格落实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新政策

  • 丝雨
楼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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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22/10/26 10:32:20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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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公告提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临泽县财政局积极与税务、水务、住建等部门衔接,认真梳理政策内收费项目,严格落实缓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临泽县财政局  杨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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