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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甘州区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办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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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3/6 14:35:44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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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州讯(记者付聪林)3月4日,甘州区正式颁布实施《甘州区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办法》,这将极大地激发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精品力作的积极性,为宣传甘州提升甘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甘州区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办法》是在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要求,鼓励作者创作热情,不断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的文艺作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大区建设而制定的《办法》。

    据了解,甘州文艺奖为甘州区人民政府文艺最高奖,每两年评比奖励一次,评选范围包括甘州作者在此期间创作的所有文艺作品,奖项设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8类,每个种类设一、二、三等奖若干,一等奖奖金1万元。创作成果奖为普遍性奖励,只要达到条件、通过审核的作品、作者均为扶持奖励对象,外地作者创作的甘州题材作品也在奖励之列。凡在列入范围的文艺作品和书法、美术、摄影展览比赛中获奖、入选、入围的作者,均可获得每篇(幅)300元至15000元奖励;凡列入范围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影视剧、广播剧、舞台剧、民间文艺类作品奖的作者,均可获得每件500元至15000元奖励;凡列入范围的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片的主创人员,均可获得每件1000元至25000元奖励;凡编辑文学专著、论文集、作品集、画册等出版类作品的作者,经评定均可获得每部(套)10000元至30000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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