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权益,甘州区医疗保障局对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费征缴期推行“延时办”。
疫情防控期间, 甘州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征缴期限延长至宣布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延迟缴纳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可采取“不见面”方式,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办理缴费事宜。对于涉及遇休待遇享受等特殊紧急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电话或网络方式预约后,以“一对一”方式单独办理,同时提供“承诺制”容缺服务。(冲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