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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肃南县人社局“三原则”处理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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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2/17 11:35:49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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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贾斌)一是“深挖源头”的原则。仲裁院的立案窗口一旦接待到涉及本企业大批职工的劳动纠纷咨询,第一时间就会向本院负责人汇报,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对方企业对接,快速、全面掌握争议双方实际情况,组织仲裁员认真剖析劳动争议的前因后果,多角度寻找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同时,在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后,仲裁员迅速审查相关材料,努力缩短案件处理周期。

    二是“聚焦关键点”的原则。加强与劳动者和企业的沟通交流,分批次多途径摸清双方的真实情况,摸实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劳动者的最大顾虑,摸准劳动争议的关键点,对于一些特殊企业,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商讨解决争议纠纷的办法。对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反复耐心讲解劳动政策法律法规,消除双方顾虑,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矛盾,争取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愿,做到“案结事了”。对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的集体案件,坚持“合议庭”制度,加强办案过程监督,提高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透明度,确保公正公平,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关注基本点”的原则。无论是制作调解书还是裁决书,仲裁员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认真严格地审核,力求不算错一个数字、不漏写一个符号。同时,仲裁员在集体性争议案件的材料分析、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基本点”的把握上做到准确无误,切实保障劳动争议双方的基本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院立案受理10人以上集体性争议案件5起,涉及人数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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