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贾斌)一是“深挖源头”的原则。
县仲裁院的立案窗口一旦接待到涉及本县企业大批职工的劳动纠纷咨询,第一时间就会向本院负责人汇报,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对方企业对接,快速、全面掌握争议双方实际情况,组织仲裁员认真剖析劳动争议的前因后果,多角度寻找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同时,在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后,仲裁员迅速审查相关材料,努力缩短案件处理周期。 二是“聚焦关键点”的原则。加强与劳动者和企业的沟通交流,分批次多途径摸清双方的真实情况,摸实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劳动者的最大顾虑,摸准劳动争议的关键点,对于一些特殊企业,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商讨解决争议纠纷的办法。对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反复耐心讲解劳动政策法律法规,消除双方顾虑,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矛盾,争取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愿,做到“案结事了”。对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的集体案件,坚持“合议庭”制度,加强办案过程监督,提高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透明度,确保公正公平,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关注基本点”的原则。无论是制作调解书还是裁决书,仲裁员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认真严格地审核,力求不算错一个数字、不漏写一个符号。同时,仲裁员在集体性争议案件的材料分析、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基本点”的把握上做到准确无误,切实保障劳动争议双方的基本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院立案受理10人以上集体性争议案件5
起,涉及人数5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