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琴 丁琳)酒后放任自己“耍酒疯”滋事甚至暴力袭警。近日,山丹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山丹县男子肖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7月22日17时许,山丹县男子肖某某醉酒后到县城一超市购物,因拒绝付账与超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处警到达现场进行调解时,肖某某不但不听民警劝说,依然拒不付款,而且辱骂并用拳头击打一名处警民警。随后,民警将肖某某传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在派出所,肖某某仍拒不配合调查并辱骂民警长达4小时之久。当日23时许,肖某某家属到城关派出所对其进行劝阻时,肖某某不听劝阻并拿起派出所办案区灭火器欲袭击民警,一名民警在制止过程中被肖某某殴打致面部受伤。
案件发生后,山丹县公安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在查清肖某某酒后滋事暴力抗法袭警的犯罪事实后,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肖某某已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近年来,我县暴力抗法、袭警辱警等案事件时有发生。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不服从现场执法管理,肆意辱骂、殴打民警和辅警,破坏执法设备,甚至进行造谣诽谤,对一线民警和辅警的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造成严重伤害。不仅给警察执法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带来严峻挑战,而且冲击了道德底线,破坏了社会风尚,造成了恶劣影响。山丹警方将继续坚持对暴力抗法袭警行为“零容忍、不迁就、不姑息”的立场和态度,切实维护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人格尊严和职业尊荣感,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作 者:张琴 甘肃省山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